原文网址:https://www.youyong.top/article/1158f581312c2
由于新政导致的首付提升,影响合同履行的,不构成无责任解约的条件。此次北京3·17新政,对购房者影响最大的就是商业贷款首二套认定“认房又认贷”,即只要全国范围内,购房家庭名下有住宅贷款记录的,就算“二套”。而对于商业贷款,二套普通住宅首付提升由5成升至6成,非普通住宅首付由7成提升至8成。
原文网址:https://www.youyong.top/article/1158f581312c2
由于新政导致的首付提升,影响合同履行的,不构成无责任解约的条件。此次北京3·17新政,对购房者影响最大的就是商业贷款首二套认定“认房又认贷”,即只要全国范围内,购房家庭名下有住宅贷款记录的,就算“二套”。而对于商业贷款,二套普通住宅首付提升由5成升至6成,非普通住宅首付由7成提升至8成。
原文网址:https://www.youyong.top/article/1158f581312c2
北京3·17新政前,商业贷款首二套认定“认房不认贷”,即在京家庭名下无房即为首套。
但新政后首二套认定变为“认房又认贷”,即即使家庭名下在京无房,全国范围内有贷款记录,也算“二套”。这就导致很大一部分购房群体,再购房就由首套变为二套,首付35%/40%瞬间提升到60%/80%。那么究竟首付提升了多少钱?
举个例子:
小王家庭名下有一套住房位于朝阳,贷款已还清且已出售。拟商业贷款换购东城一套住房,普通住宅,网签价格370万。那么小王首付最低多少?
317新政前:商业贷款认房不认贷,即首套,最低首付35%=130万
317新政后:商业贷款认房又认贷,即二套,最低首付60%=222万。
所以,新政后小王要多准备222万-130万=92万元的首付款。
很多购房者因为实在无法凑够首付,面临违约。有购房者会有疑问:北京3.17新政首付提升付不起了,能无责任解约吗?
答案是不一定。
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这样解释:
在当事人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部分房款的情况下,贷款首付提高、停止办理25年以上贷款等情况,并不必然导致购房人无履约能力或导致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因此不宜简单认定为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
针对“楼市新政”,一般可认定:房屋新政的实施对购房人的履约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合同继续履行一般会产生一定困难,对购房人因新政不能按预期办理按揭贷款而请求解除合同的,一般可予支持,并由卖房人退还定金和已付购房款。但是,卖房人能够证明购房人有充分履约能力的,购房人依据房屋新政主张解除合同则不能成立,购房人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否则构成违约并应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法官提醒:在“3·17新政”出台后,房屋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旦决定解除合同,应及时准确地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和中介,有效沟通,减轻对方损失。一方申请解除合同后,另一方要求补偿其合理损失的,经审理,合同解除确实导致当事人利益失衡的,可综合案件本身情况,具体分析,酌情予以支持。
许多人购房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的“以小换大”。新政条件下,购房人可能因无力承担提高的首付等原因,停止购房和出售自己原有的住房。这就意味着,买家或卖家都会出现违约的情况。这种进退两难的局面如何破解?
法律规定: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解读:
除当事人约定解除及其他原因(不可抗力等)致使房屋买卖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等情形外,房屋买卖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另一方可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合同具有相对性,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在司法实践中,不可能因一方违约,而造成多米诺骨牌现象,任其不断违约下去。”
资料来源: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
共 0 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