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网址:https://www.youyong.top/article/1158f19ac11fb
加州地区的房产持有形式有4种:个人、联名、公司及信托,房屋产权的持有形式决定了持有人的权益。
选择个人持有的方式利于房屋管理,进行处置时无需经过他人同意;
联名共有的方式适合两人或多人持有,具体情况还需按个人需求进行选择;
公司拥有房屋产权便于房屋传承,但收益部分需按照公司的税额进行缴纳;
信托是一种商业工具,将房产置于其中,可得到较好的保护。
原文网址:https://www.youyong.top/article/1158f19ac11fb
加州地区的房产持有形式有4种:个人、联名、公司及信托,房屋产权的持有形式决定了持有人的权益。
选择个人持有的方式利于房屋管理,进行处置时无需经过他人同意;
联名共有的方式适合两人或多人持有,具体情况还需按个人需求进行选择;
公司拥有房屋产权便于房屋传承,但收益部分需按照公司的税额进行缴纳;
信托是一种商业工具,将房产置于其中,可得到较好的保护。
原文网址:https://www.youyong.top/article/1158f19ac11fb
个人独立拥有(Sole Ownership)意味着房产写在个人名下,房产的所有权属于个人所有。
该种产权形式适用于以下人群:一类是未婚或已离异的单身男女;一类是根据协议规定单方拥有产权的已婚夫妻或家庭式伴侣(已注册但未结婚的同性或异性),即配偶方(或伴侣方)在权益说明书或书面声明中,同意放弃与该房产产权权利相关的一切利益,房屋的持有权归夫妻(或伴侣)中的一方所有。
个人独立拥有的优点在于房屋的控制权在一人手中,房屋的买卖或租赁及抵押等一系列的处置权由个人决定。劣势表现在当房屋面临继承时,会涉及遗产税与赠与税的缴纳。尽管每人有500万美元的遗产税免额,但依然是一笔费用。其次,当房产在个人名下时,如果以后遇到不必要的诉讼纠纷,该房产也会牵扯在内。
联名共同拥有(Co-ownership)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持有一套房产。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
1、联合持有(Joint Tenancy)
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同一时间联合持有同一套房产的所有权,且每一位持有人的产权份额是均等分配的。即产权取得是同时的,在书面声明中明确产权形式是相同的,各持有人所持产权份额是均等且不可单独处置的。该种持有形式不受持有人遗嘱或信托等因素的制约,若其中一名联合持有人亡故时,其余的联合持有人等额共享该名亡故持有人的份额,直至最终一名幸存者持有该房产的全部份额。
举个例子,假设A、B、C三人同时联名等额持有一处房产,由于A突发疾病亡故,无论其遗嘱如何设立,A持有的产权都将等额转移到幸存者B与C的手中。随后,C过世,B最终拥有了该房产100%的产权。
该种持有形式的优势在于其中一方持有人过世后,产权可以自动转移给其他的联合持有人,避免繁琐的法律继承和缴纳遗产税,适合于夫妻或较为亲近的家人之间。
2、共同持有(Tenancy in Common)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持有者根据需求等分或按约定比例持有同一套房屋产权,持有人有权自行处置份内的权益,也可设立遗嘱,将自己部分的产权继承给他人。
共同持有产权的好处是持有人之间的权益是按照各自的需求进行划分,因此不均等未必是坏事。而且,持有人的权益在亡故后可遵从遗嘱进行指定继承,无需担心自己的产权权益拱手让出。适合于非夫妻间的合伙人。
3、夫妻共有财产权(Community Property)
该种产权仅限于夫妻之间,且规定房屋是在夫妻结婚后由双方或任意一方所购买。如果是在婚后所得于某一方的受赠或继承,则该房产产权并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权。
针对这一产权持有形式,有以下几点说明:
(1)由于该种产权是夫妻双方共同持有的,所以双方占有等额权益。
(2)若任何一方想对房产进行处置,都需征得配偶方同意,否则无效。
(3)若有一方去世,其50%的产权可按照遗嘱进行产权转移或由配偶继承。若双方感情破裂,则夫妻共有产权转变为共同拥有产权。
(4)若有一方负债过世,则另一方获得所有产权,且免除过世者债务。
4、夫妻共有财产配偶继承取得权(Community Property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
该项持有权是加州在2000年通过,于次年开始实行的。与夫妻共有财产权的本质区别在于该持有权强调了若一方去世,则另一方无需经遗产认定程序,如同联合持有一样,自动获得亡故方产权。
公司拥有(Company Ownership)是以公司名义持有房屋产权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由个人处理和控制,因为公司名下的资产是由公司决定的,董事控制着公司的方向,而董事又听命于股东的,且董事大多就是股东。因此,房屋通常还是由个人控制。
但鉴于是公司拥有,所以房子的盈亏也会影响公司的盈亏。租金所获得净收益也需按照公司所得税的税率进行申报和计算。
信托拥有被称为Trust Ownership,它美国当地拥有雄厚资本人群常使用的一种商业工具。采用信托拥有的方式是将个人或公司隐藏在信托管理人的背后。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信托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经营实体,因此不会牵涉到法律诉讼,将房产购置在信托下,可以得到较好的保护。
除此之外,信托的运作是由管理人进行的,它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公司。在继承房产时,如果管理人是人,则可能会引起额外的费用支出。但若管理人是公司,可以通过更换公司董事的方法更换公司的控制人,进而达到控制信托的目的。
共 0 条留言